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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
学校对学生罚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?
发布时间:2018-09-30

  某校七年(1)班的班主任程老师,经常会用一些“奇招”来整治学生,学生违反了校纪、校规要交给老师罚款,比如学生上课迟到,忘记穿校服,不交作业等等,都会被处以10元、20元不等的罚款。如不交罚款,就通知家长来校领人。


  用这种“奇招”治学生对吗?


  本案中教师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是一种违法行为,其违反了国家关于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。因为诸如学生上课迟到,未穿校服等等是一种违纪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,学校只有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处分(纪律处分)的权力,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。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,只能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来实施,而该校教师的罚款行为超越了其法定的权限范围,学校应责令其如数退还所收的罚款,并撤销错误的规章制度。


  上述案例有哪些启示?


  (1) 学校和教师均有权加强教学管理,整顿教学秩序,但在进行此项工作时需采取正确的方法,依法而行,应加强对学生的批评教育,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可进行纪律处分,但不能随意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。


  (2) 学校和教师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。在制定任何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时,都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,应当“依法治校”,而不应“违法治校”。


  来源:青少年法治e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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